齐齐哈尔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为全面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委〔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计划执行办法

1.我院相关学科、类别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部分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缺额信息在研招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调剂系统中发布。

2.根据相关学科、类别招生计划实际完成情况,齐齐哈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将适时统筹调整各学科、类别招生计划。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分数: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须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院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4.考试科目: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办理。

2.研究生处工作人员根据教育部规定、专业需要及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调剂通知要求,筛选出每次调剂系统开放期间符合要求的考生信息,并按照初试专业、初试科目代码、初试成绩总分、初试统考科目成绩等逐项综合考量的原则,同等条件下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研招网以短信形式向考生发送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

4.调剂考生需要在我院发出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在研招网选择“同意复试”或“拒绝复试”。如选择“同意复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相应二级招生培养单位将准备该生相关复试材料。如选择“拒绝复试”或在我院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后未回复,则视为该生自动放弃参加我院复试。

5.复试内容参照《齐齐哈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复试完毕,各二级招生培养单位及时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专业课、综合素质)记录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及考试信息汇总表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调剂政策在研招网向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研招网向考生发送相关信息的短信。

6.调剂考生在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后,需要在研招网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如调剂考生在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12小时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我院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此次考生调剂无效,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再次审核待录取调剂考生、一志愿考生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上报数据。

四、特别提示

1.考生网上填报或修改调剂志愿后,在限定时间(36小时)内不能再次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2.被我院设置为“待录取”的考生在确认接受“待录取”后,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

3.我院未委托任何院外组织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4.我院研究生教育阶段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自设生活补助费等(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国家每年分派名额,硕士生奖励金额为2.0万元。

(2)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按有关规定执行,设1.0万元、0.9万元、0.8万元三个等级。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标准每生每年0.6万元。

(4)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可通过生源地或校园地两种方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金额1.2万元。

(5)学院自设生活补助费,每生每年0.6万元。

5.研究生毕业后,在院本部及各附属医院优先推荐。

五、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qm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qmu.edu.cn/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 编:161006  邮  箱:qyyzb@qm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  联系人:卢老师 邢老师

电 话:(0452)2663828,2663898

传 真:(0452)2663898